略论网络安全文化的内涵、形态与建设目标

发布时间:2022-10-25    点击:

由于文明的多样性和价值的多元性,各国的网络安全文化也具有多样性,并且蕴含国际国内层面的各种价值冲突。国际社会必须努力寻求网络安全文化价值的最大公约数,共同构建顺应时代潮流、符合人类共同利益的新型网络安全文化,为合力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奠定文化价值基础。


一、安全、文化与网络安全文化

要理解或者说界定与“网络安全”相对应的“网络安全文化”这个新概念,必须联系一些相关传统概念,才能更好理解网络安全文化的内涵。首先是“安全”及其衍生概念。按照国际政治学者阿诺德·沃尔弗斯(Arnold Wolfers)在《纷争与协作——国际政治论集》(Discord and Collaboration Essays on International Politics)一书中的定义,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所谓“安全”就是客观上不存在威胁,主观上不存在恐惧,即特定认识主体或行为体客观上所获得的价值没有受到威胁,主观上也不存在这样的价值会受到威胁的恐惧。因此,安全研究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就是国际国内各类行为体在互动中怎样使其核心价值免于受威胁的现状与心态。

由于人们在安全的主体、内容、途径等方面的不同价值偏重,“安全”一词被加上各种不同的定语或限定词,从而衍生出一系列复合概念。这些限定词可以分别用来表明安全的“主体”即“谁的安全”,例如国家安全、国际安全、人类安全等;或者表明安全的“领域”“内容”或“指涉对象”,即“何种安全”,例如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网络安全、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综合安全等;或者表明寻求、维系安全的“途径”或“方式”,即“何来安全”,例如合作安全、共同安全、集体安全、安全共同体等。
其次是“文化”及其衍生概念。“文化”本身有无数定义。一般而言,“文化”指的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例如语言、文字、文学、艺术、教育、科学以及风俗习惯等。文化有许多外在的表现形式,中文与外文、中餐与西餐、国画与油画、中乐与西乐、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都可以表明中西文化在形式上的区别。但是,文化的本质和核心是“价值”或“价值观”,无论何种文化或者文化的派生概念,都反映了特定认识主体或行为主体的价值偏好与价值取向。文化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是一个民族经过长期实践积淀下来的,流行于民众中的思想、意识、习俗、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文化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尤其是价值观方面。任何一种文化都蕴涵着自身的核心价值。就此而论,所谓文化差异或文明冲突,从根本上讲就是价值观的差异或冲突。
文化价值观对一国内外政策观念与行为的影响,更直接地表现为该国的政治文化、战略文化与安全文化。
政治文化就是政治价值观,指的是特定国家或社会的民众对政府和政治所持的基本的信仰、设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以及对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公民彼此之间的关系有重要影响的、广泛共享的信仰、价值观和规范。
战略文化则是战略价值观,在狭义上指的是军事领导集团所持有的一套有关战争之政治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之最有效的策略与行动方法的态度和信念;广义上则如战略文化研究者江忆恩(Alastair Iain Johnston)在《关于战略文化的思考》(Thinking about Strategic Culture)一文中所言,指的是“一套整合的符号系统(如推理体系、语言、类比、隐喻等),它塑造了关于军事力量在国家间政治事务中的作用和效能的观念,进而建立起普遍、持久的大战略偏好。”这种决策者集体共享的战略偏好,“其核心假定是冲突的本质和敌人的本质。”战略文化还涉及战争与和平的经验、军事力量的作用、对威胁的认知、安全原则、敌人的形象、单边或多边安全态势等问题上的态度和信念。
安全文化就是安全价值观,即特定主体或行为体(国际社会、国家、群体、个人等)在安全问题上的价值取向与价值偏好。瑞士学者基思·R·克劳斯(Keith R. Krause)在《文化与安全:多边主义、军备控制和安全建设》(Culture and Security: Multilateralism, Arms Control and Security Building)一书中将其定义为“一套持久、普遍共享的信念、传统、态度与符号,它体现了一个国家或社会在安全、稳定与和平方面的利益和价值得到认知、表达和促进的方式”。安全文化与战略文化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如果说战略文化偏重于军事事务和武力运用问题,安全文化则涉及内容更为广泛的“安全、稳定与和平”问题。如果将安全文化与具体问题领域相联系,就产生了诸如“核安全文化”“生态安全文化(生态文明)”“网络安全文化”等概念。按照上述概念的演化逻辑,所谓网络安全文化就是特定的主体或行为体——包括国际社会、国家(社会)、企业、群体或个人等——在与网络空间有关的安全问题上所持有的主流价值偏好与价值取向,包括思想观念、共享价值、认知水平、行为模式与行动规范等,就不同层次的政治或社会共同体而言,其核心是对网络安全威胁的共有认知、对安全利益或安全目标的集体追求。


二、网络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通过上述相关概念的梳理,不难看出,安全的文化与价值维度十分重要。文化视角所触及的是许多本源性的、深层次的因素。不同的文化价值取向,不仅会导致安全观念的不同,也会影响安全战略——即旨在维护特定主体的安全、实现各种安全目标与价值的战略、策略与手段的选择。既然文化的核心是价值,影响人类的价值选择,文化就会深刻影响、塑造甚至支配人类的行为;不同的文化产生不同的价值偏好,导致不同的价值选择与行为模式;文化深刻影响政治领导人和民众认识和处理国际国内问题的方式,造就了不同的政治文化、战略文化、安全文化、外交文化;文化与全球、地区或国别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关系密切,可以说,社会生活几乎任何领域都会被打上文化的烙印。

以“核安全文化”为例,这个概念是 1986 年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国际核安全咨询组在调查切尔诺贝利核事故起因时提出的。其意义在于提醒人们,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只是工作人员和管理部门的责任,而是国家与社会层级的大多数人对核安全的“看法和态度”问题,是一个影响了个人、组织以及社会的意识和行动的“文化”问题。换言之,应该构建起健康、理性的“核安全文化”体系,其核心是提升政府、企业和国民的核安全文化素养和认识水平,确立起一种超越一切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共识,即核安全问题由于其重要性必须确保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相关安全保障体系。世界各国包括中国也越来越重视本国的核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并就此开展国际对话。过去几十年来,诸如日本福岛核泄漏等时有发生的核安全事故,也不断证明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同样,网络安全文化的既有形态、发展趋势及其合理建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果说核安全的目标相对简单,更多的是与技术管理和风险防范有关,那么,网络安全所涉及的主体、内容和治理目标则要复杂得多。网络安全文化在国际社会、国家、社会群体或人类个体等不同层面的总体状态,包括其中的差异与共识,势必会影响网络空间的秩序(是有序还是失秩)和网络安全的形势(是安全还是不安全),国际社会、国际组织或国家等各种行为体网络安全政策目标与手段的选择(包括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的确立),以及各种行为体之间的网络安全关系(例如竞争与合作、冲突与和谐等)。由此可见,安全文化以及相应的战略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安全处境,网络安全文化的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国际安全乃至人类整体安全。


三、网络安全文化的不同形态及其潜在冲突

网络空间本身是一个迅速发展、充满变数的新型安全领域,目前尚处于文化生态不稳,文化水平不高,价值共识不足,安全治理赤字,以至于安全现状堪忧、安全保障乏力的状况,就国际层面而言,尤其如此。

由于世界各国历史经验、现实需求和文化价值观的差异,网络安全文化也具有多样性。面对形形色色的网络安全思想观念或理论主张,如果以其中所蕴含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特别是这种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与国家、国际社会乃至整个人类的共同价值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衡量标准,就可以确定它们在价值坐标系统上的总体位置,从而认识到网络安全文化在国际国内不同层次上实际存在或可能出现的主要形态或类型。
在国内层面,可以看到,各种相互冲突的观念及其力量的消长,例如无政府主义与功德良序观念、自由放任与遵纪守法观念、利己主义思想与集体主义精神、冲突与和谐观念等。对此,一个社会应有的价值抉择和文化建设目标不言自明。正如 2016年 4 月 19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
在国际层面,除了上述观念差异的自然延伸,在国际交往互动的过程中,各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与文化偏好,既是安全文化的体现,也具有战略文化的特征,例如绝对安全观念与相对安全观念、零和观念与非零和观念、“安全化”偏好与“去安全化”诉求;自利自助型与互利共赢型、竞争对抗型与合作治理型、自由优先型与主权优先型、权力-利益驱动型与制度-规范调节型;以及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以实力求安全与以原则(道义)求安全,等等。对国际社会而言,价值选择的标准同样显而易见,那就是人类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
从上述形形色色甚至相互抵牾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偏好中,可以进一步抽象出有助于辨识网络安全文化之基本性质的四大核心要素:安全利益界定(注重国家安全还是国际安全;追求绝对安全还是相对安全)、安全威胁认知(倾向于夸大威胁、无视威胁还是理性判断威胁)、安全战略偏好(依靠自助还是寻求合作)、安全手段选择(偏重施压、制裁、暴力等强制手段还是协商、谈判、制度建设等非强制手段)。
当然,观念差异与价值分歧并不必然导致冲突,但是,如果缺乏价值共识的调节和平衡,也确实蕴含着对抗和冲突的潜能。“自助-自利型”“竞争-对抗型”等蕴含较多与人类共同利益背道而驰的陈旧、落后与消极因素的网络安全文化,如果在特定国家甚或国际社会占据了主导地位,则会给网络环境和各行为体的网络安全战略带来负面影响,在网络空间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还可能加剧国家间的网络安全竞争、严重阻碍网络空间的国际合作治理。


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新型网络安全文化建设

那么,如何解决上述实在或潜在的安全价值冲突?应该积极倡导和努力构建什么样的网络安全文化?或者说,面向未来的网络安全文化建设应该基于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答案很明显:在国家层面,是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在国际层面,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且二者具有显著的内在通约性。

中国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厘清、兼顾和协调各种安全价值和安全关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则为寻求人类价值最大公约数、构建新型国际网络安全文化指出了方向。
中国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清晰地揭示了各种安全价值或目标的内在逻辑。其一是五对关系:即总体安全涉及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发展问题与安全问题、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其二是五个统筹:即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兼顾和统筹国际国内不同层次的安全需求。这个内在逻辑同样适用于网络安全观。因此,必须将网络安全问题置于国家总体安全与整体战略中加以探究。
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野看,网络安全至少涉及三个层次:首先,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主要涉及各国在安全上的自我关切。习近平在 2014 年 2月 27 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其次,网络安全事关国际安全,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与合作需求,有赖于合作安全与共同安全意识。再次,网络安全事关人类安全,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团结互助需求,有赖于人类共同体意识。
网络安全文化建设同样涉及以上多种层次,而且还应包括若干具体举措,例如就一国的企业、行业和管理机构来说,必须推动安全监管部门的网络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强化领导能力以及个人和团队在网络安全问题上的良好态度和行为,确保恰当履行监管部门的职责;制定和完善网络安全文化评估标准和要求,明确操作程序和管理办法,以引导各相关机构持续改进网络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整体安全文化水平,等等。但是,首先需要解决的还是思想观念上的问题。
显然,网络安全文化的最高层次与最终目标,是超越国家、民族、种族、性别等界限以及文明、价值观与意识形态分野,站在人类整体利益的高度,彰显人类共同价值,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网络空间的具体实践和重要体现,二者共同的伦理基础和价值内核,就是习近平所指出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全人类共同价值”。在2016 年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主席还提出了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十六字方针”,即“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在 2020 年 9 月召开的“抓住数字机遇,共谋合作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中国还正式提出了《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倡导“秉持多边主义、兼顾安全发展、坚守公平正义”的全球数字治理原则,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因此,共同构建基于“全人类共同价值”,以网络空间的“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为具体目标和价值导向的新型网络安全文化,为合力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夯实文化价值基础,就是人类共同的努力方向。历史表明,文明或文化确实是决定人类命运的基本因素之一。东西方各大文明确有差异,也各有长短、利弊,但并无简单的优劣、高下之分,更不必然意味着对立与冲突。文明多样、价值多元是世界的本质,人类和平、繁荣和进步的必经之路,只能通过文明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寻求人类利益与价值的最大公约数,共同塑造一种崭新的世界文化——这其中当然也包括网络安全文化。

 

来源:中国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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